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办受理
一、服务对象
个人
二、办事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未满60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除外);
2.未领取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的人员。
三、受理方式
(1)携带资料
网上预受理须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相片回执。
(2)办事程序
1.申领人访问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网“网上服务大厅”,或访问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百项政府服务网上办”,点击“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网上办理)”事项。
2.在线填写个人有效身份信息,预约申领资料现场提交的受理网点。
3.通过申领资格预审核的,在成功预约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市民卡相片回执原件到预约受理网点现场提交资料。资料通过初审后,现场打印申领登记表,申领人核对申领登记表,并确认提交登记表。
4.申领人收到领卡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原申领点领取市民卡和配套使用手册。
5.按使用手册指引及时激活市民卡金融帐户。
(3)受理部门
广州市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
(4)受理地点
(5)受理时间
24小时
(1)携带资料
现场受理须携带
1、持有广州市二代身份证的,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未持有广州市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1寸白底彩色标准证件相片。
(2)办事程序
1、申领人到指定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中心提交申领材料;
2、工作人员初审申领资料,通过初审的,打印填写《申领登记表》;
3、申领人核对《申领登记表》信息,并签名确认;
4、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收取申领资料30日后完成制卡,并通知申领人领卡;
5、申领人收到领卡通知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原办理点领取社会保障(市民)卡和配套使用手册。
(3)受理部门
广州市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
(4)受理地点
指定的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分中心(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12343或访问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网站“联系我们”模块查询)。
(5)受理时间
以指定服务分中心公布具体服务时间为准
四、联系方式
24小时服务热线:12343
五、办理期限
30天后领卡(自现场提交申领资料之日起计算)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广州市物价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停止和降低我市审批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穗价〔2009〕250号),首次申领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免收工本费。
七、备注
一、现场提交申领资料受理点:
广州市电子政务中心各区(县级市)服务分中心,具体地址和服务时间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12343或访问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网站“联系我们”模块查询。
二、除网上申办预受理途径外,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设有以下集中申领途径:
1.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参保单位统一申领。
2.年满60周岁的广州市户籍居民,由广州市民政局(老龄办)组织申领。
3.其他人员由各区(县级市)组织申领,详情请留意各区(县级市)申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