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列表
出入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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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护照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证的意思。是公民旅行通过各国国际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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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通行证
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来港澳前,必须取得内地公安部门签发有关来港澳目的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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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通行证
台湾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给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的旅行通行证件。入境台湾地区时,和台湾地区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发给的入台证一并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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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台证
入台证,台湾方面称为“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俗称台证或入台证。是台湾地区内政部门入出国及移民署发给中国大陆及港澳人士,用以出入台湾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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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澳劳工证
所谓劳工证,其完整的名称是“外国人工作证明”。是劳工部给移民局的一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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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签证
签证,是在一个人所持的护照或旅行证件上签注(盖章),或贴上一张标签,盖章或标签带有清晰的说明文字,指明持有人进入该国的事由、允许停留的时间、或通过其领土前往其他国家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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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往来大陆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公安厅签发,是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来往中国内地所用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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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签证
签证,是在一个人所持的护照或旅行证件上签注(盖章),或贴上一张标签,盖章或标签带有清晰的说明文字,指明持有人进入该国的事由、允许停留的时间、或通过其领土前往其他国家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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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往来大陆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给台湾人民来往大陆地区观光、商务、探视的身份证明书,其样式与作用均类似护照。每次入境所需的类似一般护照上之签证的入境许可,在台胞证上称为“签注”。
身份证明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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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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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中国大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置非接触式IC卡智能芯片,表面采用防伪膜和印刷防伪技术,使用个人彩色照片,并可用机器读取数字芯片内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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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积极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有益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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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肢体残疾及综合残疾。凡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工作类
家庭婚姻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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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
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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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获得此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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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准生证)
计划生育服务证即过去常说的准生证(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用途更广泛。这个证集合了准生证、查环等一证多用功能,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计划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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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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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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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证
领养证全称为:收养登记证。为了规范收养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人应依法进行登记。表明被收养人由谁来监护,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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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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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
不动产登记为物权法中的重要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