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
一、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ID cards digital photo
居民身份证制证使用的申领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头像的数字化图像文件(简称数字相片)。
二、样式、规格及要求
(一)数字相片
1.样式
数字相片样式见图。
2.规格
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相片尺寸:26mm×32mm。
3.颜色模式
24位RGB真彩色。
4.压缩方式
采用JPEG压缩技术,压缩品质因子70(一般相片的文件容量在14k~20k字节之间),符合ISO DIS 10918-1要求。
5.一般性要求
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配戴眼镜。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6.头像大小及位置
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207像素±14像素,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7像素~21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当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距离与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下,应优先保证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特殊情况下可部分切除耸立过高的头发。
7.背景、边框
白色背景,无边框。
广州市居民身份证制证所
二OO四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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