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分户须知
办理条件
因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要求分户的。
携带资料
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分割后的合法房产证明。
办理手续
(一)凡符合分户条件的人员,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分户手续
因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要求分户的。
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分割后的合法房产证明。
(一)凡符合分户条件的人员,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分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