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领机动车行驶证
一、办理对象
个人、单位
二、办理条件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登记的机动车。
三、携带资料
①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
②上传机动车标准相片一张。
③交回未灭失、丢失或损毁的行驶证原件。
四、办理流程
网办:用户注册—>机动车照相—>网上业务申请—>业务审核成功—>准备资料—>邮政签收—>缴费—>领证
窗口:机动车照相—>业务申请—>窗口提交资料—>审核资料—>缴费—>领证
五、注意事项
网办:
①业务申请成功后,在未收到新证前,请不要持原行驶证驾驶其机动车。
②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收件人必须一致。请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供办事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③注册用户在网上车管所申请的业务审核通过后,视为业务已办理,费用即时产生,不再接受退办。
窗口:
①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在表格及范文下载A4纸打印填写)。
②业务申请时,请您提交未灭失、丢失或损毁的行驶证原件。
③在办理过程中,请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供办事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六、相关费用
网办:机动车行驶证: 15元/证;邮政速递费:25元。
窗口:机动车行驶证: 15元/证。
七、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15
八、办事地点
网办:网上车管所
窗口:
1.岑村车管总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电话:87220001
2.黄埔分所:广州市黄埔茅岗路989号 电话:87220001
3.海珠分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 电话:87220001
4.东山分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38号 电话:87220001
5.白云分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038号 电话:87220001
6.芳村分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93号之一电话:87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