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广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第十六条,持卡人不满16周岁的,社会保障(市民)卡的有效期为6年;持卡人已满16周岁不满26周岁的,社会保障(市民)卡的有效期为10年;持卡人已满26周岁不满60周岁的,社会保障(市民)卡的有效期为20年;持卡人年满60周岁的,社会保障(市民)卡长期有效。
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更新时间:201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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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