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公(治)字[2007]081号)规定,学生入校时未办理户口“农转非”的,毕业后要求将户口从原籍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户政部门应在办理户口迁移的同时,将“农业”性质户口变更为“非农业”性质户口迁出。
户口迁移时”农转非“问题
更新时间:201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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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公(治)字[2007]081号)规定,学生入校时未办理户口“农转非”的,毕业后要求将户口从原籍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户政部门应在办理户口迁移的同时,将“农业”性质户口变更为“非农业”性质户口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