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居住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来大陆,须凭国家主管机关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入出境口岸通行。
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向下列有关机构申请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有效签注:从台湾地区要求直接来大陆的,或者到香港、澳门地区后要求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香港中国旅行社或澳门中国旅行社申请;有特殊事由的,也可以向指定口岸厦门、福州、三亚、海口等四市的公安机关申请。
如果台湾居民所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仍然有效,那么除了可以向上述机关申请签注外,还可以向下列机构申请签注进入大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
二、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外交部驻澳门特派员公署;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台湾居民办理进入大陆手续有哪些渠道?
更新时间:201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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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网